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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医指南

门诊就医指南

一、就诊须知: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防控工作需要,为保障患者及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医院特制定门诊患者就诊须知如下,请您就诊前务必仔细阅读。
  1、我院全面实行分时段预约诊疗,除急诊外必须通过微信服务号“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服务平台”提前预约号源。预约成功后请严格按照预约时段提前30分钟就诊,未预约或未到就诊时段不允许进入门诊,以出示手机预约挂号界面为准。门诊楼层均有交费窗口,需使用省市医保卡、市城乡特殊疾病和门诊慢性病交费的患者,请到楼层指定人工窗口进行缴费,挂号当日有效。
  2、为减少人群聚集,无特殊情况的患者应独立完成就诊,老年人、未成年人、行动不便者等特殊人群,允许一名人员陪同。
  3、患者及陪同人员进入门诊前需出示“龙江健康码”(黄码或红码严禁进入),并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测温、个人信息填报、消毒和预检分诊工作,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患者按流程到发热门诊就诊,排除疑似症状后方可正常就诊。
  4、所有进入门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者严禁进入。入院及特殊检查前需要进行核酸检测。
  5、遵守诊室一医一患制度,看诊、候诊、排队时与医护人员及其他患者、陪同人员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
  6、就诊中如实提供个人症状及流行病学史,隐瞒、虚报或拒绝提供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由当事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为维护良好的安全秩序,我院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黑龙江省公安厅、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的《黑龙江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禁止、限制携带物品目录》通告要求,就诊时请自觉遵从。

 

 

黑龙江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禁止、限制携带物品名录

一、禁止携带物品

(一)枪支、弹药:军(警、公务)用枪、民用(如发令)枪、其他类用(如样品)枪等;枪支配用子弹,炸弹、手榴弹、手雷、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催泪弹、毒气弹等。

(二)管制器具: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等;警棍、催泪器、电击器、防卫器、弩等其他管制器具。

(三)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炸药、雷管、导火索等爆破器材以及各类烟花爆竹;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高毒化学品以及剧毒农药等;放射性物品;硫酸、盐酸等腐蚀性物品;炭疽杆菌等传染病病原体。

(四)易燃、易爆物品:氢气、甲烷、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水煤气等;汽油、煤油、柴油、乙醇、乙醚等易燃液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等易燃固体;黄磷、白磷等自燃物品;钾、钠、锂、碳化钙(电石)等;高锰酸钾、氯酸钾等。

(五)毒品: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的物品。

二、限制携带物品

(一)锐器:菜刀、剪刀、美工刀、裁纸刀等日用刀具;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刨刀、铣刀等专刀具;刀、矛、剑、戟等表演刀具。

(二)钝器:伸缩棍、双节棍、棒球棍、曲棍球杆等。

(三)工(农)具:锤、斧、锥、铲、凿、锯、镐、锹、钻机、焊枪、农叉、镰刀等。

(四)胡(辣)椒喷剂、防身喷剂等。

(五)打火机、火柴等。

(六)其他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危害公共安全、公共秩序的物品。

 


  8、门诊科室分布指引:
  复诊开药、残疾人鉴定、慢性病鉴定在高层门诊进行就诊。
  精神专家诊、心理专家诊、普通诊在心理中心进行就诊。


二、医院门诊预约挂号方式(含手机APP应用)
  (一)关注医院微信服务号预约挂号
  1、长按下方二维码识别并关注医院服务号:
  长按下方二维码识别并关注医院服务号后,点击“医疗服务”菜单内的"门诊/住院",或者微信搜索“哈尔滨市第一专科医院服务平台”小程序。

 

 

  2、绑定/新建就诊人:
  首次使用时必须使用身份证新建就诊卡
  点击“添加就诊卡”上传身份证或手动输入就诊人正确信息进行绑定。
  温馨提示:一个微信号最多可同时绑定3张就诊卡。
  3、在线挂号:
  就诊卡建立或者绑定成功后,点击【预约挂号】——选择科室——选择预约日期及医生——选择就诊人——确认挂号——完成支付——挂号成功。

 

 

 

 

  (二)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健康龙江服务平台”预约挂号。

 

 

  为维护我院门诊正常诊疗秩序,保障患者权益,现对我院预约挂号事宜作以下声明:
  除以上两个预约挂号平台外,我院无其他合作平台,特此声明。


三、门诊特殊疾病申请流程
  1、残疾人是指盲人、聋哑人、肢残需使用轮椅等行动不便的病人,或其他需照顾的肢残病人。老年人是指就诊65岁以上的老人。有特殊困难的病人是指严重兴奋、冲动、木僵或意识不清等伴有严重躯体疾病的病人。
  2、导医及护士要及时发现上述患者,在上述病人(或家属)提出要求时给予帮助或发现严重兴奋、冲动、自伤、自杀者,应及时安排人员给予帮助。
  3、设立绿色通道,优先挂号、优先分诊、优先就诊、优先处置。

 

四、医院门、急诊就诊流程
  1、门诊部负责正常门诊时间来我院就诊的精神科急重症病人以及夜间来我院就诊的精神科急重症病人。
  2、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周一至周五上午8:00 – 11:30、下午1:00 - 4:30由当天出诊专家进行救治处理。
  3、门诊部接到急诊电话后应立即安排医师处理(10分钟内),不得延误急诊,如有特殊情况应立即汇报门诊部主任。
  4、来我院就诊的急重症病人,按照特殊困难患者的处理程序,启动绿色通道。

 

五、联系我们(电话查询)
  咨询电话:53678866,8248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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